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建立高校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的意见》(鲁高工委〔2012〕70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
一、 指导思想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学生班级,教育指导大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坚定专业思想,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及时把握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好传道解惑工作,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基本任务
全院中层(包括副职)以上领导干部,都要积极联系学生班级,当好班级工作的参谋,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加强班级建设,培养优良学风和班风。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联系困难学生活动,按照人事处、教务处的安排做好特困生帮扶工作。
1.结合所联系班级学生的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等方面的问题,每学年都要为学生作辅导或专题讲座。
2.经常与辅导员和班主任沟通,帮助辅导员和班主任研究解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3.积极参加所联系班级的集体活动,每学期都要参加学生座谈会或主题班会等活动。
4.积极深入学生课堂,每学期都要到所联系班级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5.联系一名困难生,关心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6.根据对所联系班级了解的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积极与所在院(系)的领导进行交流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7.完成学校部署的有关学生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将加强对全院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领导,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联系学生班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其结果作为中层干部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院将开展对联系学生班级人员的培训,了解大学生的特点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中层以上干部特别是院级干部要带头联系学生班级。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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