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来中组部对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有什么新精神? 答:近日,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尤其要注意了解当前经济形势下流动党员面临的新困难,掌握流动党员停工待业、转企再就业、在城市带头创业等方面的情况。对还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要及时编入党的组织;对流向比较集中的,流出地要主动与流入地联系,及时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排查摸底,认真查验和补发《流动党员活动证》,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对返乡的流动党员,要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为他们回乡创业给予扶持。城市党组织要多做思想疏导、理顺情绪等方面的工作,引导流动党员增强发展信心。对其中下岗或待业的,要采取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推荐给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问: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的缺点或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缺点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地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要求他们认真改正错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果发现属于个人历史或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教育本人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讲清楚;另一方面要及时调查了解,弄清情况,作出总结。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出现的问题,不能采取到预备期满算总账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以及对待缺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讨论并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问:什么是“党员责任区”活动? 答:党员责任区活动是党支部为有效监督党员,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新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具体做法是: ①自查汇报制度。全体党员在每月党日活动时间向所在支部汇报自己当月完成责任区工作的情况。 ②逐级考评制度。采取百分制记分法进行量化记分,对每个党员的考核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汇报和群众的评议综合评分,并张榜公布。 ③评比激励制度。把严格的要求与积极的鼓励相结合,做到有褒有贬。 问:什么是“三会一课”制度? 答:“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问:能否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问: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信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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